当今社会,孩子对手机等电子设备的迷恋是很多家庭面临的一大教育困境。我们对此开展了主题研究,建议家长们关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观看时长:转被动的限制为主动的自制
孩子使用电子设备,家长最担心的是观看时间过长问题:一方面容易伤害孩子的视力,另一方面也容易诱发孩子对手机“上癮”,并进而导致儿童若不看手机就会有强烈的无聊感。
在生活中,孩子并不是一接触手机就有沉迷倾向,而是在使用过一段时间之后才会表现出迷恋行为。如果家长没有时常用手机哄孩子的行为,孩子一般在4岁左右才容易被手机吸引。这是因为在4岁之前,幼儿对家长的指令更敏感,更易遵守家长的规定。而4岁左右是幼儿心理发展的转折点和关键期,此时幼儿更能理解自身和他人的意图和需要,幼儿的欺骗、撒谎、秘密意识也会随之发展。为满足自身的观看欲望,幼儿会动脑筋和父母周旋争取多一些使用手机的时间。同时,幼儿有了一定的观看经验之后会产生内容上的观看偏好,在渴望多看一会儿的心理状态下,幼儿特别容易失去自制,从而引发家长的焦虑。如果家长常常将手机作为解放自身、托管孩子的神器,那么孩子沉迷于手机的时间就会大大提前。
一旦孩子出现沉迷于手机的行为或倾向时,家长就需要及时介入。此时的介入首先需要严格限制甚至“剥夺”幼儿使用手机的时间。在介入期间,不管幼儿央求看手机的要求有多迫切,也无论亲子间围绕限制时间冲突有多激烈,家长都需要先严格执行这一限制。当幼儿明确知道家长的行为界限时,他们会在碰到“铜墙铁壁”后调整自己的行为。不过,在幼儿“调整”行为期间,家长需要以陪孩子玩游戏的形式分散孩子对手机的注意力。一方面,家长可以多和孩子嬉戏玩耍,这类游戏不依赖游戏材料、角色扮演以及规则约定,它只需要亲子间借助语言、表情、身体动作就可以即兴且尽兴地展开,如举高高、把孩子背在背上开飞机,小脚踩在大脚上前进,等等。它可以非常有效地恢复因让孩子“断舍离〞手机而遭破坏的亲子关系。另一方面,家长可以和孩子多玩益智游戏或规则游戏,这类游戏需要孩子运用专注力、思考力、求知力等心智能力取胜。逗乐性质的嬉戏和探究性质的游戏相结合,能够快速将幼儿从手机的世界拉回到游戏世界和生活世界中。
当幼儿能够做到在大人的游戏式陪同下有一段时间完全不看手机时,家长就可以调整对幼儿看手机的限制程度。毕竟,幼儿更需要学会如何运用手机以及如何在使用手机的过程中习得自制的能力。此时,家长需要以温和而坚定的方式和孩子约定看手机的时间和规则。同时家长可以以游戏的方式让孩子付出相应的努力来 “解锁”观看时间。比如当孩子要求看15分钟手机时,家长可以出15个“难题”给幼儿,规定全部答对或操作正确就可以看15分钟。值得注意的是,家长在出题的时候尽量出需要幼儿动手操作的题,比如:请在家中找出10个属性相同的物品;请用家中的材料摆出10减3,并说出剩余的数量;请用积木搭出一辆车,等等。当然家长可以根据幼儿的能力和年龄调整题目的难度。当幼儿需要动脑且动手操作来挣得相应的观看时间时,幼儿就会珍惜自己看手机的时间,而不再把想看多久和能看多久视为家长一句话的事情或自己央求与耍赖就可以奏效的事情。这对于幼儿发展使用手机的时间感和自制力是非常有帮助的。当家长坚持这么做的时候,孩子在想看手机前,就会请求家长给自己出相应数量的题目,并付出努力挣得观看时间。
二、关于观看内容:选择性限制与进行意义的联结
家长对幼儿看手机的另一大担忧在于视频上的不良内容容易对珍子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家长需要对幼儿的观看内容进行筛选和把关,尽量让幼儿观看优质视频资源,如观看有趣味性、益智性、故事情节性、画面感强、能让幼儿有代人感、能引起孩子的参与感的视频内容,包括动画片、科普短视频、益智节目、纪录片等。尽量少让儿童接触成人化的内容及恶俗的网络烂梗。
不过,幼儿还是难免会接触到 “网梗”或其他不良信息。因此除了筛选幼儿的观看内容之外,一方面,家长需要和孩子谈论视频内容。对于幼儿看到过的不良内容,家长首先宜明确告诉孩子不可模仿其言语和行为,并和孩子一起探究怎样的言语和行为是合适的、有趣的、受欢迎的。另一方面,家长还需要及时支持幼儿将所看的内容与生活进行联结,比如当幼儿对网络梗“英雄可以受委屈,但你不可以踩我的切尔西”感兴趣时,家长可以和孩子一起改编为“英雄可以受委屈,但是你不可长时问看手机”,或在幼儿发脾气的时候创造性地运用为“英雄可以受委屈,我也可以受委屈”,使之成为帮助幼儿控制情结的“言语工具”。当幼儿能够以有意义的方式将视频中所见的和生活与游戏相结合时,幼儿的情绪就能统整起来,经验就能流动起来,兴趣范围也能拓宽拓广。当视频与生活不再割裂和相互对立时,他们也就不容易极端化地在视频中寻求刺激和意义。
还可以尝试以听觉设备替代视觉设备,如天猫精灵、小爱同学等支持AI互动且能支特幼儿听歌、讲故事、读绘本的有声电子设备,既能满足家长对幼儿学习的期望,也能满足
幼儿的求知需求,同时还能防止幼儿沉迷视频以及屏幕对幼儿视力的伤害。